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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管理办法有很多不足,建筑方案设计投标不足之处只能按照建筑施工招投标制度执行。
前段时间和一个施工佬聊天,谈到投标,对方是“哈哈哈哈”大笑。
现行施工类招投标制度,表面上看有模有样的,深入到细节,漏洞百出,一般的操作方法是:
活先干着,这样可以赶工期,等到要投标的时候,找几个单位的资质来,一围,这个过场就过了。接下来,干活的还是原来的那帮人。
各种投标类制度,在国家层面的法律一般都做不细,很多细节泛泛的说一说,总是要等地方细则,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能全国统一,细化细化再细化,这种制度难道还需要因地制宜?在有实力的城市,出一个细则,风气就稍微好一点点,只能说好一点点。没有出细则的地方,按国家规定的制度来,那可操作的手法,没有十几年的经验,都写不完。
能力有限,经验有限,大概的说几点,不对之处,敬请指出:
1.投标时间。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二十日,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日;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五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编制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不予备案。
这一段文字,我反复看了好多遍,感叹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
(1)概念性方案、实施性方案定义不明,没有明确的名词解释。导致很多招标的时候,明明是实施方案,就是要想办法说成是概念方案,时间是一压再压。然后呢?你知道在招设计之前还有一个步骤,叫做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干嘛的?专门搞一些什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之类的。称之为前期咨询。做这些东西的时候,你以为和设计院没关系?那就大错了,一般很多时候都要找设计院先布一个方案之类的!很多玄机就在这里。由于设计院的业务范围往往被限定在单纯的设计,而不能参与前期咨询。因此,对于需要前期咨询的项目,很多设计院都愿意免费为这些咨询单位出方案,目的是比其他院更早获得项目信息和条件,然后配合下面说到的缩短投标时间,在投标的时候就有巨大的先天优势,苛刻的时间限制,可以逼退很多设计院。
(2)二十日、四十日、四十五日都不知道怎么定的,有没有什么依据?用的是“日”,不是“工作日”,这就导致大量的加班和赶工!!对比政府部门对外工作时间,均为工作日,这时间定的,有没有征求过广大设计师的意见?不要说征求过几个院长、专家就够了,这些都不是在一线干活的人,往往说话不腰痛。真够残酷的。工程设计界,每隔一段时间,爆出设计人员“猝死”,和如此紧的时间制定不无关系。设计人员在这些院长、专家、商人的眼里,就是生产线上的工人,死了还有下一个,反正学校在无底线扩招,配合八年考九门的奇葩考试时间,人员大把,所谓人口红利,这一代商人是用不完的。时间定得越短,需要投入的人力就越多,成本就越高,随着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最后就变成了资本的游戏。搞得设计不是设计人员在玩,是商人在玩,是资本在玩,只有有钱人才能玩的下去,玩的久。
(3)表述有歧义: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二十日,其中大型......;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上一句有一个“其中”,之后是一个分号“;”,那么下一句是指的大型工程还是指的所有的建筑工程?为什么会有这个歧义?因为你可以查一下很多的设计类的招投标信息,都是一个月的时间。这种一个月的时间是怎么定的?依据是什么?所以我们只能理解为分号后面的建设工程指的是“大型”。
(4)这些二十日、四十日、四十五日计算的开始时间没有明确。是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发布的第一天算起还是报名的截止日开始算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好吧,那就只能套用招标法了,谁叫你们设计类的不把话说清楚呢?招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这里面又有很多玩法:
a.招标公告发出来了,就是不发招标文件!一定要等到开标前二十天才发。你急吗?看不懂吗?就是要你别来。
b.比如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是4月6日下午4点,很多设计院就是要等到4月6日的下午3:50才去报名。为何?就是要看看有多少家设计院去报名。但是前面损失掉的宝贵的时间,为何不计算呢?到底是不是有心来投标的?
(5)注意这里的用词,那是相当的软: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二十日,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日;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一般不少于四十五日。注意这里的用词:“一般”,什么叫“一般”?从来没有见过对“一般”有过任何定义!!那么,中国人的理解就会千奇百怪。时间压到10天、15天的都有。
有识之士这样理解:什么叫做“一般”?谁跟你“一般”,我这项目很有特点的好吧,我这项目可不一般。7、8万平方米的项目,要求全套文本+展板+模型+多媒体,怎么能用一般四十五天,这么慢那不是很丢脸?我像你们这个年龄那是经常连续通宵7天的啊!怎么招也得五天或十天完成!!这才是能力的体现!!也是设计院实力的象征!!为何?这么短的时间,大院可以砸一堆人,小院没多少人可砸!!就是要这么玩,就是要玩得这么垄断!
2.资料不全。在你购买招标文件的时候,会同时给你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往往需要给电子版的地形图、以及电子版的相关资料。玄机又来了:
(1)给你地形图,但不给你红线;然后在项目建议书里面用模糊的图片表述一下建设范围,让你自己猜红线在哪?
(2)很多前期已经做了调查的文件,比如摸查报告、对设计房间的需求等等,不给你。
(3)其他你想得到的需要资料,给你一半,或者不给你。
(4)周边环境阐述不清。一般都认为只能做红线以内的东西。但是有的时候,红线以外的场地也是可以改造的,但就是不告诉你。
这个时候还有一个答疑环节,招标方会说啦:各设计单位,有问题请于多少多少号之前,将问题盖上单位公章,扫描后发到某某邮箱。看上去好像挺正规。
玄机又来了:你知道需要答疑的问题是发过去了,什么时候才回复吗?按照多数奇葩的30天设计时间,一定要拖到开标前的第15天才发回复。而且要等到开标前第15天的下午6点才发。玩得够绝吧。30天的时间都过了一半了,这个时候给你红线,回复你的问题,给你需要的文件。你别说他违规哦,他们可是有文件做后盾,说可以这样干的哦(这种文件还真要找找,不知道在哪)。谁叫你设计类的招标办法说不清,就是说不清,就要模糊得这么到位。
(5)很多招标的时候提到,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需披露前期服务机构的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这一条,“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其实很多时候是很含糊的。你知道做设计往往有很多版的设计方案,随便拿一个方案来,提交给你,说是现阶段最终版的,除了逗你玩之外,还有误导你的目的。
注意这一条,还有一句话: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言下之意如果前期服务机构不来,那就是可以不用提供前期完成的工作成果了。如果现场情况复杂,配合把时间压缩得很短,你怎么玩。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情况下,你的失败率是很高的。
再看看,盼星星、盼月亮等来的回复,比如以下情况:
(1)你会发现,旁边对本项目影响关键的几栋楼,变成了住宅了。比如原项目建议书中说是宿舍,答疑回复说是住宅,而且最后给你的文件里面还自相矛盾,一会住宅,一会宿舍。宿舍和住宅差很远好吧。对日照的影响完全不同。到底是住宅还是宿舍呢?自己猜。离开标时间只有15天了,你平立剖、效果图都做了,改吗?如果周边建筑从宿舍变为了住宅,对本建筑的影响可是巨大的,那有可能是大改啊!!
(2)设计投标一开始不给红线。时间过半,估计你平立剖、总图、效果图都定得差不多了吧。把红线套上去,发现超了。哭吗?改吗?然后再“猝死”几个设计师?
(3)拿到摸查报告,房间需求,发现很多地方与项目建议书冲突,然后后面一句简单的话:与项目建议书冲突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逗你玩,就是要玩得这么到位!改吗?哭吧。
(4)比如开始投标的时间是3月底,拿到上述答疑文件时已经是快到4月下旬了,开标时间在劳动节之后。这个时候,发现这些答疑文件的批准日期是很早以前。难受吧,所有的文件早就有了,就是一开始不给你。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谁最受益?在人为搞得信息高度不对称的情况下,当然是前期介入,与咨询单位、甲方早有合作的单位才有先发优势。才有时间对场地的理解足够到位。前期介入,凭什么让你介入,你真的天下无敌啦?不给几个点甚至十几个点的利润给拍板的人,让你来?咱两真的哥两好?
3.条件苛刻。
(1)保证金奇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点击查看,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这个《办法》只是提到了保证金的上限,和怎么处罚这个保证金。
但没有提到什么情况下要保证金,什么情况下要多少保证金,没有说明,没有规定。导致为了屏蔽大量的竞标者,有心者,故意调高保证金,比如保证金调到十几万或几十万,完全无视“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规定,反正要求提交超过10万的保证金也没啥处罚!不想交保证金,就别来。这不就屏蔽掉一大堆竞标者了吗?有规定说不能这么搞吗?没有,不然,你贴出来看看。然后,保证金长时间不退,占用你大量资金,就是要这样玩你,哭吗?
(2)要模型、要多媒体:《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没有说明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模型?要多大的模型?什么情况下要多媒体?要多长时间的多媒体?没有。就是说不清?曾经遇见过一个制定规范的老资格专家,当问及模糊之处时,一句:规范有的时候不可能规定得这么细的。让人心寒啊!制定规则的人,都抱着这样的态度,这个行业能不是丛林行业吗?
模型,说不清大小。比如你看用词:不超过1.5㎡。这个“不超过”可就玄机大了。虽然在招标的时候都是暗标,都是密封的,谁也不知道谁是谁。但是一旦有模型,一旦不限定住大小,瞬间就可以选出一两个另类来。对于“不超过”,设计院的理解多数都是压着最大来,比如,不超过1.5㎡,一般交标的时候,都是压着1.5㎡来。如果你天真的以为不超过1.5,就是1.5㎡以内都可以,那么你做一个小模型去试试。最小的模型,一眼就知道你是谁!!不论你怎么掩饰,因为体量在那放着。这就是最好的标志。想要踢你的人,那就是一瞬间,你的方案就出局了,而且绝对不会错。
模型,比例不作为废标条件。你知道设计投标都是暗标。暗标是不能做标记的。投标时,规定模型比例,比如为1:250,这个时候,你要是做个1:200,是不是会有点突出?废标条件里面,没有说模型做大了,要废标哦。想要捧你的人,瞬间就把你选出来了。而且绝对不会错。
模型贵吗?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有几个小院和事务所可以长期玩?这种搞法可以理解为变相垄断吗?
多媒体。成本高啊!不是按秒算,就是按分钟算。评标的时候真的要这玩意才能评吗?为什么就不能明确什么情况下要这玩意呢?一个多媒体,就可以屏蔽掉一堆竞标者。
4.避嫌的方法。
很多老资格的设计院,大院,资质等级比较高的设计院其实均可以做前期咨询。可以用以下办法避嫌:
(1)自己不来投标,因为你的身份已经公布了。但可以借用其他院的资质来投标。人还是那帮人,只是交标的时候,其他的院配合一下就可以了,资质都是可以借来借去的。你懂的。
(2)前期咨询让自己朋友的咨询公司来做,后面的技术支持都由设计院来完成。这样在披露前期服务单位的时候,披露出来的单位是某某咨询公司。然后在投标的时候,咨询公司往往资质等级不够,因此不能来投标。那么,呵呵,前期“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就可以不用提供了。然后前面提到的各种花招,配合使用,那简直就是玩得出神入化。
5.评审方法。
根据现行招标办法,来投标的设计院的员工,如果是专家库的人员,均不能作为本次评标的专家。现在一个标,动不动就是有十几、二十家单位来投标,不排除很多的大型知名设计院来投标。那么这些单位的专家均不能来评标。很多熟悉行道的老油条,掐指一算,就可以圈出专家的范围。很多人问,你怎么知道有哪些设计院来报名了?这个不是在开标后才公布的吗?表面上是这样。但是透露出来又不犯法。所以正确的做法,是找到招标代理或甲方相关人士,那个一下,你懂的。来投标的名单就到你手上了。有二三十家来报名是吧,来来来,我们算一算。对进入专家库的人员有什么要求?高工、工作8-10年,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来看看各大院有多少一级注册建筑师:比方说华南理工大学:104个;广州市院:38个;广东省建筑设计院:94个;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4个;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248个;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7个;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43个等等。这些大院一来,庞大专家库就去掉一大半了,还剩多少?根据你的关系网,随便含蓄的问一下,或许就捞到了几个专家了。特别在小城市更容易。如果这些大院,有一家不来呢?那就更加容易算了。
评标方法,十几二十个方案,给专家的评标时间就只有4-7个小时,多数就只有4个小时左右,什么概念,你把这些文本翻一遍的时间都没有。(评标时间怎么定的,至今建设工程设计类评标没有明文规定时间长短,只能僵硬的照搬施工招标或招标法的时间。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好吧,怎么能用同样的时间标准?)怎么评?这样玩!进场先扫一眼,模型最小的,最迷你的out,文本做得最薄最寒酸的out,大版做得最差的out,这么多文本,只有4个小时,你想累死我们专家啊。文本,哪有时间一个个看,就看大版、多媒体、模型!!大版、多媒体、模型做得好的、做得靓的,稍微扫两眼,没有大问题的,很容易投票进入下一轮。比如二十家,先凭感觉踢掉十二家,这个时候可能才过了半个小时,然后坐下来细细品味剩下的八家。
你有关系的甲方或专家,如果谁有机会抽中了做了组长呢?或许就含蓄的引导一下,投票给自己“早就心仪”的方案。专家之间也有可能是认识的。现在都在说圈子,说不定谁跟谁还是同学或师兄弟关系呢!
专家踢人的方法:你以为来评标的专家都是建筑设计的专家?真正建筑设计的专家,很有可能就只有1~2个,其他都是什么结构、设备、造价。这帮结构、设备、造价的专家怎么评方案。这样:
(1)他们对美观往往比较在意。这个效果图做得好漂亮哦,我喜欢。
(2)这个结构好难做得哦,要费很多钱哦。甲方立马呼应,我们没有很多钱搞这样的结构。ok,这个方案out了。
(3)这样做,设备要费很多钱哦,甲方呼应,我们没有这么多钱花在设备上。ok,这个方案out了。
(4)看到造价估算表,这个有几个数据错了吧,这明显不对吧,忽悠人的吧。ok,这个方案又失去了这位造价专家的一票。
如果碰见几个有良心的建筑设计的专家,其实以上都不是问题,这些怎么能够作为评方案的标准?
但是招标文件中就是经常有这样一句经典名言: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就是:没有标准。所以就会出现上面的一些奇葩评标方式。这还是冰山一角。
你以为这帮专家能够像小沙里宁(Eero Saarinen)一样,在垃圾桶里面找回现在悉尼歌剧院的方案?曾经的历史,悉尼歌剧院的方案,被当做废纸丢到垃圾桶里面,被小沙里宁(Eero Saarinen)捡回来,那真的只是一段佳话或典故,在当今的中国,那就是一个传说!!!
评标流程:因为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办法。到地方就各种方法,什么评定分离,什么两阶段评标法。依据是什么?根据2015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言下之意,就是评标委员会选三个出来,然后让我招标人来选。选的时候,这三个方案是哪几家院做的,已经公开了。这个时候,给招标人打点过的方案,往往就是中标方案。有人会说:打点过的方案不一定能进前三。表面上看是不一定,但是如果评标委员会中有甲方一票呢?如果在投标阶段,故意搞得信息高度不对称呢?打点过的方案没有进前三,往往是“玩”的功力还不到家。说得正能量一点,如果招标方真的没有打点过,不要忘了,单位的信誉、人员能力、做过的工程等也是作为评标条件。如果一个事务所和老牌大型设计院在一起,分分钟就有可能刷掉你事务所?为什么?因为你的信誉,人员能力,做过的工程,历史是拼不过老牌院的。
5.专家选择。
专家是怎么选出来的,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项目需要什么样的专家来评?各专业的专家需要多少个,比例是多少?各类部门办法均没有明确到具体数值,全靠地方细则。
6.造价
一个文本里面,其实可以做标记的地方很多。比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表,我只要告诉评标人某一个数值的小数点的最后两位数,就可以了,完全正常的文本,没有任何标记。然并卵,任何数值都可以用来做标记。你想告?有证据吗?一查,在文本上绝对查不出任何线索。
7.投标报名,不开发票。
投标报名就是不开发票,现在的招标代理就是有这么屌!要开发票吗?没有的哦,我们以前都是不开发票的哦!!!你想告?值得吗?就算告了,只要知道你是谁,分分钟踢掉你的方案,你的方案还有可能有好的名次吗?话说回来,没有规定一定要开发票的哦。不开发票,能处罚得有多重呢?一般查出来都这样回复:哦,没有开发票是吧,工作人员不懂,临时工,对业务不熟悉,新员工,来来来,发票给你们补了,来拿吧!!!然后呢,你的方案就出局了。
8.投标没有经济补偿
方案设计投标不同于施工的商务标,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的。如果方案投标,没有经济补偿,比如,如果没有对前多少多少名(最好是前八名)有补偿,那就说明这次招标基本就是内定了。至少多数情况下是这样。投标没有补偿,说明招标方没有诚意公开招标,这种招标多数情况下只是走过场。一句话:没有足够补偿的设计招标,都是耍流氓。
发布招标公告,但不发布是否有补偿。这个根据不同地方,会有不同。多数地方在招标公告中没有说明是否有补偿,依据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补偿标准。注意这里提到的是招标文件,不是招标公告。问题在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一次的费用在600元左右。很多时候,这600元花了之后才能知道是否有补偿,没有补偿很多人都不来了,这样,很多时候这600元都浪费了。其实完全可以在招标公告中告知是否有投标补偿(这种有没有补偿的信息难道还需要保密?)。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浪费。
9.投标补偿,长时间不发。
现行投标发放投标补偿无非两个途径。
(1)由中标单位发放。招标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由中标单位发放。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但实际上,中标单位可以拖上一年、两年不发。你催他,他说:哦,我们还没有签合同!!不信啊,有本事来查呀!!!
(2)由招标方发放。同样可以拖很久。理由:哎呀,这笔款项还没批下来,还在走流程,要不我再问问吧。时间长了,直接这样回复:这个项目的设计资金计划还未拨付下来,关于投标补偿金事宜可以办理时,会通知各投标单位。请勿再打电话来咨询业主单位。这样一拖,又是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可以这样说,这个行业在诸多细节上,混乱得你无法想象。如果你是小院,你拖得起吗?
10.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放到采购系统里面。
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你在公开招标的网站找不到,跑哪去了?跑到采购系统里面去了,变成政府采购了!!!真是奇葩,还可以这样玩!!那所有不想公开招标的,人们可以猜想的各种有利益输送的项目,都可以用这种采购的方式完成?有不少项目这样操作,都正常进行,没有出现过问题哦。
根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第十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哥把“公开招标”玩成“公开采购”,照样行得通。这个第九条是不是有漏洞??
11.方案设计招标要求带勘察资质。
方案设计招标为何要带勘察资质?在方案设计文本里面又没有任何的实质性的勘察内容!!有的时候对勘察资质要求还挺高。问题是有勘察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很少,很多大型老牌院都不一定有。注意勘察资质还分很多等级哦。这个时候怎么办?只能玩联合!
来看看实际情况是怎样:要在本市投标的设计院包括勘察院,均需要在本市备案。那么,如果来投标的建筑设计院很多,而在本市备案的勘察院很少怎么办?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就是物依稀为贵。明白了吗?在绝大多数的投标项目中,所谓的联合勘察资质,实际情况联合来的“勘察资质”是需要买的!!人家称为“市场行情”。那么联合你一次勘察资质要多少钱?那就要看咱两的关系了。关系好可以少一点或者不收,预计你可以中的可以不收(中不中标还能预计得到的?很多时候是可以的,你懂的),其他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个大数字。
那么需要勘察资质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注意这个是发改委颁发的。第七条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在实际情况下,基本上都是一次性总体招标。甲方的思维是能一次性的,谁会愿意分段或分项,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吗?那么上面提到的实际情况就是这一条的现实漏洞!!!
12.法律的权威性。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点击查看,注意这都只是一个办法,没记错的话,属于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往往比较有限。仔细研读这些办法,如果招标人违反此办法,你会发现没有太多的惩罚或限制。比如工程实施性方案投标时间不少于45天,在招标的时候就是要搞个30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照样给你备案。
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应该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而不是停留在部门规章上,细化各个细节。否则行业乱象永无止境。如果不改,对于建筑方案设计投标,绝大多数情况下,永远只能“呵呵呵”。
13.人工智能。
其实完全靠人工审核法律文件,是比较落伍的了。当阿尔法围棋(AlphaGo)战胜李世石时,人工智能的价值展现得淋漓尽致。人工智能基于计算机的自我深度学习。案例越多,学习成长得越快。以前法律文件的起草都是靠人工,审核也是靠人工。人工的经验和阅历毕竟有限。这就导致了漏洞要花很多时间来慢慢填上。但如果用计算机来run,案例越多,越成熟,就越能算出经典的语句。包括用词的严谨。
总结:这个行业再乱,如果你是这个专业的,建议你还是要去玩上一、两年。几个目的:
1.如果你运气好,或许你所在城市风气很好呢?
2.玩这个等于是赌,要万一中了一个呢?
3.没玩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这行干过。就算感觉行业太黑,以后不干了,至少也可以称自己曾经干过。不至于后悔吧。至少你也是有故事可以说的人。
4.任何一个行业,如果行业制度漏洞百出,行业就会混乱。这样的行业,最适合会混社会的人来玩。不会混社会的,最好做“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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