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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8: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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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有因!
习惯了网络发表观点,能简就减,不多打字。自己明白想说明的,别人就不一定。是不一样。
这几年来,喜欢在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上多花时间考虑,发觉一些似乎习以为常的事物,换个角度看,其实“一切皆有因”。
但还是想告诉大家自己的发现,譬如:为什么铅笔不是他生产的,擦胶也不是他生产的,可带擦胶的铅笔却是那美国人的专利,包括那小铝环也不是他生产的,因为他的方法确实独一无二地简单合理性能优良。
譬如:意大利Sisvel公司MPEG-2音频专利,就是一种复杂的计算方法,把普通声音文件中人耳听不到的部分“压减”了,人耳的特性就只能听中间频段的音频。从而使声音文件变得很小,节约了储存空间,得到的就是我们MP3里放的那几种声音文件了。并且使人听起来与原声音信号几乎没有区别。道理不复杂,可人家先想到了。没治!想想,发展到这一步,人家也是经过几个世纪的琢磨了。你捡现成想用这方法就用,人家不翻脸能成麽?
汽车是怎么生产的,MP3产品是怎么生产的与我无关,但是2者结合,怎么用?得问我的这方法. 能排除这方法如分开卖外接,车上干脆设置电脑上网听音乐就可不问了. 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http://211.157.104.87:8080/sipo/zljs/hyjs-jieguo.jsp
专利查询:http://211.157.104.87:8080/sipo/zljs/hyjs-yx-new.jsp?recid=CN200410044304.4&leixin=fmzl&title=%E9%97%AA%E5%AD%98mp3%E6%92%AD%E6%94%BE%E5%99%A8%E7%94%A8%E4%BA%8E%E6%B1%BD%E8%BD%A6%E9%9F%B3%E5%93%突然发现:权利与义务外,发明还需保护,真正意义的保护。“一切皆有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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