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aocen 于 2013-2-25 15:57 编辑
( 9)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 1 / 6 和 500mm三者的最大值。 2 )底层柱,柱根不小于柱净高的 1 / 3 ;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外尚应取刚性地面上下各 500mm 。 3 )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柱和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 4 的柱,取全高。 4 )框支柱,取全高。 5 )一级及二级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 10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 200 mm ,二、三级不宜大于 250 ~和 20 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四级不宜大于 300mm 。至少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采用拉筋复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钩住箍筋。 ( 11 )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 ρv ― 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一级不应小于0.8 % ,二级不应小于0. % , 三、四级不应小于0.4 % ;计算复合箍的体积配箍率,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 fc ―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强度等级低于 C35 时,应按 c35计算; fyv― 箍筋或拉筋抗拉强度设计值,超过 360N / mm2时,应取 360N / mm2计算; λv― 最小配箍特征值,宜按表 8-16 采用。 注: ① 普通箍指单个矩形箍或单个圆形箍;复台箍指由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复合螺旋箍指由螺旋箍与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指全部螺旋箍同为一根钢筋加工而成的箍筋; ② 框支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最小配筋特征值应比表内数值增加。 02 ,且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 15 % . ③ 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 12 纬, 9 度时不应小于 15 %. ④ 计算复合螺旋箍的体积配箍率时,其非螺旋箍的箍筋体积应乘以换算系数。.氏 ( 12 )柱箍筋非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区的 50 % ;箍筋间距,一、二级框架柱不应大于 10 倍纵向钢筋直径,三、四级框架柱不应大于 15 倍纵向钢筋直径。 ( 13 )框架节点核芯区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按上述第( 8 )条有关框架柱的钢筋配置要求,一、二、三级框架节点核芯区配箍特征值分别不宜小于0.12 、0.10 、0.08 且体积配箍率分别不宜小于 0 . 6 %、0.5%和0.4%。柱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框架节点核芯区配箍特征值不宜小于核芯区上、下柱端的较大配箍特征值。 (四)抗震墙结构抗震构造措施 ( 1 )抗震墙的厚度,一、二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三、四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 2 )一、二、三级抗震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一级时,9度不宜大于0.4,7、8度不宜大于0.5;二、三级时不宜大于0.6。注:墙肢轴压比指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 ( 3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l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箍率均不应小于0.25 % ;四级抗震墙不应小于0.20 % ;钢筋最大间距不应大于 300 mm,最小直径不应小于8mm 。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纵向及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 ,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200mm 。 ( 4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 1 /10 ( 5 )一级和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一级 ( 9 度)时不宜超过0.4 ,一级( 8度)时不宜超过 0 . 5 ,二级不宜超过0.6 。 ( 6 )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墙结构,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应按下面第( 7 )条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但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小于表 8-17 的规定值时可按下面第( 8 )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一、二级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的两端应设置符合约束边缘构件要求的翼墙或端柱,洞口两侧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不落地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的墙肢两端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3 )一、二级抗震墙的其他韶立和三、理封乞震墙,均应按下面第( 8 )条没置沟造边缘构件 ( 7 )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图 8-1 )。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和配箍特征值应符合表 8-18 的要求,一、二级抗震墙约束边缘构件在设置箍筋范围内(即图 8-1 中阴影部分)的纵向钢筋配筋率,分别不应小于 1 . 2 %和 1.0%。
( 8 )抗震墙的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宜按图 8 - 2 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并宜符合表 8 - 19 的要求。
注: ① Ac为计算边缘构件纵向构造钢筋的暗柱或端柱面积,即图 8-2 抗震墙截面的阴影部分. ② 对于其他部位,拉筋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筋间距的 2 倍,转角处宜用箍筋; ③ 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其纵向钢筋、箍筋直径和间距应满足柱的相应要求。 ( 9 )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 3 倍时,应按柱的要求进行设计,箍筋应沿全高加密。 ( 10 )一、二级抗震墙跨高比不大于 2 且墙厚不小于 200mm 的连梁,除普通箍筋外宜另设斜向交叉构造钢筋。 ( 11 )顶层连梁的纵向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箍筋。
(五)框架-抗震墙结构抗震构造措施 ( 1 )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厚度和边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2 有端柱时,墙体在楼盖处宜设置暗梁,暗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墙厚和400mm的较大值;端柱截面宜与同层框架柱相同,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3节对框架柱的要求;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和紧靠抗震墙洞口的端柱宜按柱箍筋加密区的要求沿全高加密箍筋。 ( 2 )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 % ,并应双排布置,拉筋间距不应大于 600mm ,直径不应小于 6mm 。 ( 3 )框架-抗震墙结构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对抗震墙的有关要求。(
(六)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 l )板柱一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抗震构造措施应抗震墙的有关规定,且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其他部位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柱(包括抗震墙端柱)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对框架柱的有关规定要求。 ( 2 )房屋的周边和楼、电梯洞口周边应采用有梁框架。 ( 3 ) 8 度时宜采用有托板或柱帽的板柱结点,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宜小于柱纵筋直径的 16 倍。托板或柱帽的边长不宜小于 4 倍板厚及柱截面相应边长之和。 ( 4 )房屋的屋盖和地下一层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 ( 5 )板柱一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各层板柱部分应满足计算要求,并应能承担不少于各层全部地震作用的 20 %。 ( 6 )板柱结构在地震作用下按等代平面框架分析时,其等代梁的宽度宜采用垂直于等代平面框架方向柱距的 50 %。 ( 7 )无柱帽平板宜在柱上板带中设构造暗梁,暗梁宽度可取柱宽及柱两侧各不大于 1 . 5 倍板厚。暗梁支座上部钢筋面积应不小于柱上板带钢筋面积的 50 % ,暗梁下部钢筋不宜少于上部钢筋的 1 / 2 。 ( 8 )无柱帽柱上板带的板底钢筋,宜在距柱面为 2 倍纵筋锚固长度以外搭接,钢筋端部宜有垂直于板面的弯钩。 ( 9 )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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