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202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倒计时结束

360建筑网

查看: 14483|回复: 11

[规范讨论] 视觉卫生间距的规范规定。

[复制链接] |关注本帖
发表于 2013-4-13 19: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或者 用QQ帐号登录

x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5.0.2条纹说明

二、住宅建筑侧面间距,除考虑日照因素外,通风、采光、消防,特别是视觉卫生以及管线埋设等要求往往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的情况比较复杂,许多城市都按照自己的情况作了一些规定,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差距很大。如高层塔式住宅,其侧面有窗且往往具有正面的功能,故视觉卫生因素所要求的间距消防要求的最小间距13m大得多

       北方一些城市对视觉卫生问题较注重,要求高,一般认为不小于20m较合理,而南方特别是广州等城市因用地紧张难以考虑视觉卫生问题,长此以久也就比较习惯了,未作主要因素考虑,只要满足消防要求即可。中高、多层点式住宅也有类似情况。同时,侧面间距大小对居住区的居住密度影响较大,大多数地区都卡得较紧,因此难以定出一个较为合理而各地又都能接受的规定。

       根据上述情况,本规范仅按照国内现行的一般规律,条式住宅侧面间距做出具体规定对高层塔式住宅、多层、中高层点式住宅同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的侧面间距,仅提出“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的原则性要求。具体指标由各城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掌握。  



规范原文:
5.0.2.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全方位的360建筑网,我们大家的建筑论坛

说明:本站仅支持QQ注册,请直接使用QQ注册,之后有验证邮箱更改头像等操作。
如果您的帖子进入 “审核状态”,请联系网站客服QQ,看是否 “违规” 。
“共享币”不够?快来这里赚“共享币”吧:
1.可以:点击下面的分享按钮右侧的浮动分享按钮扫描二维码分享,赚“共享币”;
2.可以:“建筑币”兑换“共享币”哦;
3.可以:上传并出售资料赚“共享币”哦。
4.本网站严禁发布违法信息,请大家发帖前先看这里!

积分规则详见:积分规则




上一篇:地下连续墙作为基坑支护: 1.墙体厚度600mm; 2.墙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下一篇:9层以下,超过24m,带裙房商住楼算高层!
发表于 2013-4-26 1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先  
发表于 2013-5-16 06: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发表于 2013-5-17 04: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发表于 2013-7-20 0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再看  
发表于 2013-10-1 11: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妈呀,爱死你了 支持360jianzhu.com
发表于 2013-11-16 07: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一下.  
发表于 2013-11-25 13: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个  
发表于 2014-2-13 00: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发表于 2014-2-23 22: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明白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站长
超级版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360建筑论坛网:
360建筑论坛网
工作时间
9:00-18:00
 
QQ关于360建筑网|申请友链|手机版|小黑屋|360建筑网 |粤ICP备10099428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12-2014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GMT+8, 2024-12-28 18:47 , Processed in 0.153098 second(s), 58 queries .

奇远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