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或者
x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未达到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非为设计变更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0001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
【阅读提示】
建设工程实务中常常有这种情况:设计图纸采用了比国家法定合格标准更高的标准,施工单位施工时擅自降低标准,但并未低于法定合格标准,导致的后果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但却与图纸有诸多不符。出现这种情况时,能否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00015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与设计图纸不符,非经建设方和监理机构同意或者确认变更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在此,成务律师提醒:施工方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能擅自变更,其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由建设方决定是否变更,并注意保存变更签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变更获得同意的资料;对于建设方来讲,其与施工方就工程质量做出超乎法定标准之上的约定,是有效的,建设方有权据此要求施工方承担质量责任。
另,施工方承担质量责任的方式为修理、返工、改建,如施工方拒绝或客观上已无法修理、返工或改建的,则施工方应承担相关费用,或者发包人减少工程价款。
来自:点击查看
全方位的360建筑网,我们大家的建筑论坛。 说明:本站仅支持QQ注册,请直接使用QQ注册,之后有验证邮箱、更改头像等操作。 如果您的帖子进入 “审核状态”,请联系网站客服QQ,看是否 “违规” 。 “共享币”不够?快来这里赚“共享币”吧: 1.可以:点击下面的分享按钮或右侧的浮动分享按钮或扫描二维码分享,赚“共享币”; 2.可以:“建筑币”兑换“共享币”哦; 3.可以:上传并出售资料赚“共享币”哦。 4.本网站严禁发布违法信息,请大家发帖前先看这里!
积分规则详见:积分规则。 |
|